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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地产策划机构,提供一站式服务

2024-05-11 08:00:01 1150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凡有下列情况的房地产,不得发布广告

1.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。

2.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。

3.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。

4.预售房地产,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。

5.权属有争议的

6.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

7.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,经验收不合格的

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

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、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,对项目情况进行说明、渲染,不得有损社会良好风尚。

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,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具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、生活空间。

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,应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,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。

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。

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,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。

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,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、年期。

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。

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,依照《广告法》有关条款处罚,《广告法》无具体处罚条款的,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,并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被浏览过 5167023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临沂上品广告设计印刷公司(ID:8973824) 技术支持:颜艳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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